人體的天然規律 (3)
發燒與人體過熱有分別嗎?
【傷寒論】:「冬時嚴寒,萬類深藏,君子固密,則不傷於寒。觸冒之者,乃名傷寒耳。其傷於四時之氣,皆能為病。以傷寒為毒者,以其最成殺厲之氣也。中而即病者,名曰傷寒;不即病者,寒毒藏於肌膚,至春變為溫病,至夏變為暑病。暑病者,熱極重於溫也。是以辛苦之人,春夏多溫熱病,皆由冬時觸寒所致,非時行之氣也。」
“發燒”是人體自我免疫的機制,發炎的一種外在表現。當有異物(最常見的是微生物—病毒)進入人體血液或體液中,則會觸動人體的免疫機制,出現一般人所說的“發炎”現象。
未進入血液的“發炎”稱為“局部發炎”,進了血液的“發炎”稱為“全身性發炎”;“發燒”就是全身性發炎的發熱表現。
“發燒”的出現是因為人體提升了體溫設定,將體溫提升高過正常的攝氏37度;
體溫的提升,由於人體下丘腦的體溫控制中心提升了體溫溫度的設定;
體溫溫度設定的提升,由於人體所製造的前列腺素(Prostaglandins)刺激(抑制前列腺素的製造,是西藥退燒藥的作用所在。);
前列腺素(主要是Prostaglandin E)的製造,由於外來異物(致熱原)的刺激。
這前列腺素就是人體發炎時疼痛、發熱的主導者。
西藥的消炎止痛藥是模仿類固醇作用而製造的,一般只擁有類固醇1/3至一半的功能。在這類藥物中,功效最弱的是撲熱息痛(Paracetamol)。
由於“發燒”是由人體自身製造的前列腺素所導致,這是一種自我限制的機制,也就是說“發燒”的溫度是不會自我傷害人體的,是有上限的。
【傷寒論】:「凡傷於寒則為病熱,熱雖甚,不死。若兩感於寒而病者必死。」
在二千年前的張仲景已明白到,因外感而導致的“發燒”,對人體是不會造成傷害的。因為外感的“發燒”,是人體免疫系統抵抗入侵病毒的表現,其“發燒”的溫度是不會超出人體自身所能承受的極限(“熱雖甚”)。
相反的,縱然“發燒”的溫度不高,若人體受到多重的感染(“兩感於寒”),此人可真的有性命之危,因為免疫力過於低下的緣故。
【黃帝內經】:「衛氣之所在,與邪氣相合,則病作。故風無常府,衛氣之所發,必開其腠理,邪氣之所合,則其府也。」
同樣,早在【傷寒論】之前的中國,已明白到甚麼是真正的“病”,甚麼是人體免疫系統(衛氣)與入侵微生物(邪氣)作戰的表現(症狀)。所以,【黃帝內經】說:“衛氣之所在,與邪氣相合,則病作”。
同時,也說明了發汗(“開其腠理”)的表現是人體免疫系統啟動(“衛氣之所發”)的表現。(“故風無常府,衛氣之所發,必開其腠理,邪氣之所合,則其府也。”)
哪一種的“發燒”,是可以熱死人的?
除了由人體發炎機制(由前列腺素)導致的“發燒”,其餘的任何一種都可以熱死人。常見的有中暑(Heat Stroke)、藥物引致的高溫症(Hyperthermia)等。
中暑導致的“發燒”與外感病毒導致的“發燒”有何分別?
中暑的“發燒”
|
外感的“發燒”
|
潮熱的“發燒”
|
||
1.
|
病因
|
外在高溫
|
微生物入侵
|
體溫調節失常
|
2.
|
體溫調節中心受損(下丘腦受損)
|
中度或嚴重
|
無
|
輕度
|
3.
|
體溫調節反應
|
低或無
|
正常
|
不正常
|
4.
|
體溫升高
|
被動
|
主動
|
半主動
|
5.
|
免疫反應(發炎機制)
|
不參與調升體溫
|
參與調升體溫
|
參與調升體溫
|
6.
|
發病環境溫度
|
高溫
|
任何
|
低溫
|
7.
|
散熱系統
|
不正常
|
正常
|
正常
|
8.
|
體溫極限
|
無上限
|
有自限
|
有自限
|
9.
|
發病規律
|
因外在因素而定
|
持續性
|
有規律的間歇性
|
10.
|
致病因素
|
過高體溫
|
微生物
|
調節失常的偏高體溫
|
11.
|
病症 / 症狀
|
病症
|
症狀
|
症狀
|
12.
|
導致死亡
|
會
|
不會
|
不會
|
13.
|
常發病年齡
|
成年、老年
|
幼兒
|
中年
|
【傷寒論】:「以傷寒為毒者,以其最成殺厲之氣也。中而即病者,名曰傷寒;不即病者,寒毒藏於肌膚,至春變為溫病,至夏變為暑病。暑病者,熱極重於溫也。」
外感病毒導致的“發燒”,是因為“中而即病者”,所以名曰“傷寒”。
中暑導致的“發燒”,是因為“不即病者”,病毒潛藏於人體內,破壞了人體調節體溫的中心(下丘腦),到了夏天炎熱環境下,因散熱失常,導致中暑(“至夏變為暑病”)。這些病人通常是體虛之人,不但在夏天易於中暑,在冬天也是體虛冷凍之人,易出現低溫症。
這兩者的分別,不要說一般人不明白,就是那大多數的醫療人員都分不清。這一現象就像大多數的西醫都將“驚厥”、“抽搐”、“燒壞腦(即腦炎)”都歸咎於“發燒”無異。結果是胡亂處方退燒藥和抗生素。
追究病因,中暑者都先為風寒所傷,在炎熱的夏天才會出現中暑的情況。
在治療方面,外感病毒導致的“發燒”和中暑導致的“發燒”是有天淵之別的,兩者若是弄錯了,輕則後患無窮,重則即時死亡。
【黃帝內經】說:「暮世之治病也,則不然。治不本四時,不知日月,不審逆從。病形已成,乃欲微鍼治其外,湯液治其內。粗工兇兇,以為可攻;故病未已,新病復起。」
【難經】:「陽絕補陰,陰絕補陽,是謂實實虛虛,損不足,益有餘。如此死者,醫殺之耳。」
到底兩者在治療方面有何分別?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